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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摩专题报到-酷狗剧情网

来源: 作者: Tag: 时间:2006-12-31 点击:

酷狗剧情网

广州“禁摩”“禁电”令饱受争议

2006年初开始,广州的汽车和电动车商家同样作为“禁摩(摩托车)”后的最大得益者,对交警部门动议的禁止摩托车开始表现出强烈的支持和热烈的企盼。可到了11月,由于决策部门的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即在禁止摩托车之前首先禁止电动车,使得形势大为逆转。在“发展自行车天生丽质”的广州,30万平时骑电动车的广州市民不得不彻底告别自己心爱的、实惠的、高效的交通工具;在禁摩时“落井下石”的电动车商家们“后悔莫及”,他们不能在禁摩中得利,反而成为市场的“先烈”;汽车商家成为最大赢家,纷纷摩拳擦掌开始抢占“禁摩”又“禁电(电动自行车)”催生的新增市场份额;而更多的市民则在关注,禁摩、禁电以后,广州的交通出行会变得更方便还是更拥堵?

  通过这一场至今还在演绎的纷争,决策制定背后各利益集团的博弈也浮出水面。在这场博弈中,市民(包括但不限于摩托车主、电动车主)、汽车商家、电动车商家、摩托车商家分别代表各自的利益集团,而交警部门和公交公司作为决策和公共机构,也分别因为“汽车越多,收费和罚款就越多”和“一部分市民改乘公交”而获益,不可避免地使自己加入到利益博弈之中。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很正常,关键是,决策中,各方利益是否能得以充分表达?决策部门如何扮演好“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协调各方利益,并最大限度体现广大群众的利益?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虽然极端,可有时候,还真有它的道理。最近,广州的一些电动自行车商家就很可怜。而他们的可恨之处,则源于对广州动议多年而终于挥下大棒的“禁摩令”的态度。

  按理说,广州不是第一个禁止摩托车的城市,而且禁摩历程已整整15年,从1991年开始就有“限摩”的明显信号,群众已有心理预期,不致于有太大反应。可是在2006年的广州,禁摩、以及禁电还是成为这座城市最热的词汇。

  按照广州市的禁摩步骤,2007年1月1日起,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广州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范围内行驶。广州市目前登记在案的26万辆摩托车必须在之前办理报废或迁移手续。随着倒计时越来越近,摩托车厂家、车主及与禁摩令相关的其他各利益集团反应各异,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而从禁令酝酿过程中的各方反应就可看出,对此结果最高兴的莫过于广州市的汽车和电动车商家了。

  广州官方备案的市区摩托车是26万辆。交警部门介绍,加上未备案的摩托车,广州路面行驶的摩托车其实达到50万辆以上,而来自广州市有关部门的另一份报告显示:全市中心城区的摩托车保有量是79万辆。

  50万辆以上摩托车被禁止,我们很难想象会有大量以前开惯摩托车的市民去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因此只会占很少的部分。毋庸置疑,禁摩最大受益者就是汽车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原来的摩托车消费者有驾驶机动车的习惯,放弃摩托车后的第一选择当然就是改用汽车(以微型轿车或面包车或中档汽车为主),这其中预计至少有30%会“自然转移”。也就是说,无论广州禁摩后禁不禁电动车,都会有30%的摩托车主毫无异议地选择汽车。

  其次的受益者就是电动车的制造商和经销商。电动车和摩托车同为两轮系统,但电动车的动力不如摩托车。如果不禁摩,一般的摩托车驾驶者是看不起电动车的。禁摩了,他们没有办法,就可能“退而求其次”地去选择电动车。特别是“电动车每公里电费不到一分钱”的节约特性可以部分地安慰那些因为禁摩而受到伤害的摩托车主的心。

  禁摩催生汽车和电动车行情大涨的局面,在去年的宁波市得到印证。2005年7月16日后,宁波市所有的摩托车都要报废,本来骑摩托车的大多数人开始买小汽车和电动车,即有钱的买小汽车,节约的、随便的就用电动车来“凑合”。为此,今年宁波汽车、电动车市场火爆。

  在广州,汽车商家的嗅觉远超出普通市民的“感觉”。据广州《信息时报》11月10日的报道,“比亚迪广东浩伟店一项调查表明,广州市区目前实际摩托车保有量在40万辆以上,其中有三成摩托车车主表示,在禁摩后将考虑购买汽车满足出行需要。由此推算,广州禁摩将催生10万多名汽车车主,而2005年广州全年汽车上牌量也仅仅是12万辆左右。广东浩伟店还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来该店看车的顾客有90%是打算在年底前购买汽车的摩托车车主。”“广州一家奇瑞经销商也作了类似调查,他们认为,在广州禁摩后,该店整体销售会增加30%。”

  鉴于以上市场蛋糕的“瓜分”情形,知情人士透露的“广州今年动议禁摩的过程中,在当地有销售的汽车和电动车商家有很高的支持声音”也就可想而知了。

  但电动车商家最后却成为“可怜者”。11月初,广州铁定禁电的消息已传遍街头巷尾,11月5日,广州正式公布:“11月15日起,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对此类车不予登记发牌。从12月1日开始,在广州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处罚。”

  禁摩之前先禁电的一招,使原本支持禁摩,憧憬着购车潮的广州电动车商家们喜极而悲,一下子傻眼了:事情怎么会闹到这个地步?怎么会有北京放开了对电动车管制的背景下,又出现广州铁定要禁止电动车的地方政令?这个地方政令有没有书面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地方规章?而此时,广州电动车商家乃至广东省自行车协会的领导也都是一头雾水。“可怜”,而对于摩托车商家来说又“可恨”的电动车商家们此时才团结起来,紧急邀请电动车行业的领军人物、绿源董事长倪捷飞赴广州共商对策禁摩禁电:请为无力者心怀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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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 16: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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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距全面禁摩时日无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也几成定论。民间的争论却不因政令推行冷却,相反,因民生利害的切近,这场禁与反禁的争论却日趋白热化。尽管城市政府的治理选择,努力表现出种种形式上的善意,然而,禁摩禁电所伤及的底层利益,所引发的生活震荡,仍将是民众不得不面对的坚硬现实。这场持续高涨的争论,以讨论治理方案的合理性始,以民生多艰的慨叹而终。政令本身的正反意见已经清楚明了,讨论背后的民意立场却值得辨析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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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广州?城市政府以它不容挑战的政令,为我们给出答案。禁摩禁电就是这些答案中的选项。在城市决策仍然无须顾忌民意的时代,这样的答案面孔冰冷,表情陌生。然而,这场禁摩禁电的争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官民之争,在更大的时代背景里,它与贫富差距的现实契合,演化为民间立场的互相胶着。“请给穷人们一点阳光”,这是争论中最令人难忘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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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治理方案的讨论,在弱势者权利的悲情呐喊中走向高潮。这是社会情绪的借题发挥,还是底层民众进退无路的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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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1年8月,广州市就对排量在1000cc以下(含1000cc)的微型车停发牌照,并在市内多个路段禁止微型车与摩托车行驶;与此同时,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分三步走限制摩托车,直至2007年1月1日在广州市区全面禁摩;而作为全面禁摩的后续措施,本月初,广州市又获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至此,广州的道路交通,从禁微到禁摩到禁电,加之目前广州城市道路系统与自行车的互不相容,低端的交通工具已经全部禁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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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政府的解释,人们的出行问题在禁微禁摩禁电之后,将通过鼓励汽车消费和发展公交系统来解决。然而,交通出行并非禁微禁摩禁电背后的全部问题。道理很简单,微型车、摩托车、电动车所承载的,除了出行便利之外,还有重要的运输功能。无数底层民众的生计生活,正是基于它们而存在。城市政府为底层民众的出行作出承诺时,却没有为他们的生计运输作出安排。所谓底层民众利益受损一说,显然不是“刁民为难政府”的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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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我们以交通、治安、环保的种种理由,将微型车、摩托车、电动车全部赶出城去,要为这座城市许诺一个漂亮的未来。与此同时,却有一些无力者在为城市的“未来”付出代价。弱势者生活的痛感和无助,空间的逼仄和挤压,在这里却凸现得真切无比。在这里,不是穷人与富人的你死我活,而是一群人的城市目标对另一群人的生活方式的取代和放弃。两者的价值排序,有着不一样的轻重缓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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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另一群人,他们也是这座城市的主人。他们的沉默和转身离开,要令城市虚华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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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那些寄望禁摩禁电而令城市交通顺畅、治安良好的人们,还请哀矜勿喜,请为这座城市的无力者怀一颗愧疚之心。无论我们对于禁微禁摩禁电有着怎样坚定的理由,这样的选择,在道义上都是对部分弱势利益的最终放弃。而在禁微禁摩禁电的方案之外,这座城市的价值修补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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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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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锐圆博客
??2006-11-16 | 生命不能承受如此轻蔑!禁摩的逻辑终点就是……
??标签: 东莞 禁摩 广州 警察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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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今天报道,东莞一男子被查禁摩托车的辅警砸下来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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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窗前,看到了一个冷漠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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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令的背后是一张冷漠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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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广州禁摩之后,不论民众如何抱怨,不论有良心的媒体如何在尽可能不逾越尺度的状况下好心规劝,始终看不到这张冷漠的脸露出一丝丝温暖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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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争议的公共政策不仅不留下讨论的余地和可能性,反而在行动上表现出了更加强硬的作风,让我们对在无关大局的问题上找到一点点公民社会的感觉也彻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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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交警对承诺15天内只“教育”、不罚款公开食言,东莞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由辅警砸倒摩托车骑行者梁某,让我们感受到的是这张冷漠的脸有棱有角,真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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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可以预料到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最后的说法说无外是“XX领导强调要‘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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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善法,执法就是最大的文明,何需用“文明”二字修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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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先富起来的城市,对贫穷的人,骨子里充满了不屑和轻蔑,这种轻蔑的逻辑最后结点,就是一个什么“辅警”狐假虎威地把骑摩托车的公民随意地砸下来。可以解释成这是意外,是不小心,是一时拿捏不住分寸,但骨子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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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值得回味的恰恰不是警察的过失而是“辅警”的过失。这位辅警现在也许正在惶恐之中,他也许现在才知道他没有权力这么做。但他这么做的时候一定以为自己有这样权力,他的这种权力相信上岗前警察并没有明确授予,但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拥有砸人的权力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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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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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从哪里找到这种力量,凭什么对一个人的生命如此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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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样下手没有分寸感的人,怎么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末端的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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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回答?谁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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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禁摩、禁电动车——现代版的指鹿为马
??文章提交者:一只菜鸟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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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禁电动车——现代版的指鹿为马
??今天在南方网看了南无言写的《支持广州市政府将禁摩行动进行到底》的时评,心里感慨万千。去年至今,我相继在金羊网发表《禁摩——凭什么让穷人给富人让路》和《全城禁摩是漠视民生的腐败懒政》两篇反对禁摩时评,得到一些媒体转摘。今晚六、七点看电视新闻,说北京市长王岐山将带团访问香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就是北京交通塞得一塌糊涂,要学习香港城市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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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久没有到过北京了,北京作为中国率先第一个开始禁摩的城市,禁摩多年后的交通到底如何,我一直很想知道。上个月遇到一个在北京做生意的朋友,我盛赞他事业成功在京城开奔驰。他说开大奔只是为了与别人谈生意充门面用的,其实在北京市区由于经常堵车,开车平均时速不会超过30公里,在北京开一部QQ车要比奔驰更为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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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想到全城禁摩后的深圳,前段时间在网上流传歹徒在大街上拉女孩子上车抢劫镜头,作为一个中学教师,心里有一种念头在强烈敲击心灵,觉得很有必要第三次再写禁摩的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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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摩是中国现代版的指鹿为马,官员为了政绩提出禁摩倒也罢了,可是中国却有那么多文人跟着起哄随声附和,中国知识分子良知哪里去了,我们到底要为后代留下什么认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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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掀开禁摩的真实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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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城禁摩托车是舍摩托开小车提升城市形象,为官员的政绩工程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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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益私分。汽车产业是中外合资,摩托是全国营产业,牺牲国营摩托产业来扶持中外合资汽车产业,已是“汉奸官员”一大特色。管一行吃一行,无论那个城市主管交通的市领导,都是希望本市交通运输企业效益越好,自己能捞到实惠就更多。犹如公共汽车涨价听证会,你看过哪个主管交通的副市长说过公交车别涨价的言论。摩托车是城市散兵游勇,根本就不能为领导进贡,自然是拿摩托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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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真实的禁摩理由怎么就不在媒体上“亮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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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驳斥禁摩的所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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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禁摩的第一个理由就是社会治安不好,一些歹徒用摩托车飞车抢夺,危害社会治安。禁摩以后,飞车抢夺会大为减少,社会治安会得到改善。禁摩真的能改善社会治安吗?非也,不但不能,反而恶化社会治安也。禁止摩托车在城里通行,那些用摩托车抢劫的歹徒一个没有抓住,一样要在城市出击,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相反,由于禁摩让骑摩托车出行的人在城市生存环境更为恶化,小部分人因为禁摩谋生艰难而无奈加入“盗抢”行列,让城市“盗抢”队伍更加膨大。禁摩、禁电动车人为地制造贫富社会矛盾,劫贫济富,对社会治安的恶化有大大的帮助,有何功何德改善社会治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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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禁摩的第二个理由就是摩托车影响道路交通。有人说摩托车交通工事故多,请交警部门公布2005年全国汽车和摩托车各自引起的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就明白到底是汽车还是摩托车才是中国马路的第一大杀手。汽车的体积比摩托车大得多,不说汽车影响道路通行,反说摩托车阻路。不是象下游的羊弄脏上游狼喝的水的故事很相似吗?道路越紧张,就要越鼓励市民使用轻便的交通工具。可现在却是反其道而行,禁摩托车、禁电动车来促进汽车的消费,能改善交通环境吗?看看禁摩后的北京、深圳的交通堵塞吧。怎么会有如此多人在睁眼说瞎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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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禁摩有利于环保,更是强词夺理。与摩托车相比汽车消耗更多的石油,排出的尾气更多,污染更大。特别是我国的石油严重不足,提倡耗油大的交通工具,对我国的环境破坏大得多。避已之短、用已之长是国人熟识的古语。现在怎么反其道而行呢。一旦国家有事,别国卡我国的石油运输线时,我们要为了石油而哭天喊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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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摩是一幕由北京开始上演的现代版的指鹿为马的“好戏”。现在,广州禁摩后还准备禁电动车,竟然还得到省政府的批准,看来南国的省会一定要将指鹿为马的“好戏”进行到底了。禁摩带来的好处就是漠视规则的强权政治,有官员和富人勾结一起对穷人欺凌的嫌疑,是对中国公平法制进行赤裸裸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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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陶行知先生的这一育人“真经”深深影响了我,于是就提笔写下以上文字,力求凿穿中国“官员”提出所谓禁摩的欺世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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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披着羊皮的电动自行车
??文章提交者:白衣方振眉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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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羊皮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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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五岳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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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前段时间禁止了电动自行车进城,近日看见报道,商家推出了一种所谓的“隐形电动自行车”,从外观上看,基本就是普通自行车。看到这条消息,不禁喜曰:广州政府又干了一件促进国家科技进步的大好事。试想,如果没有这条禁令,如何会有这种高科技含量的产品问世?广州政府有关部门,实在是把“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领会透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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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广州为什么禁止电动自行车。老实说,这东西我实在没觉得有有什么不好。先不说节约能源这种高瞻远瞩的话,就是方便一下老百姓出行,也不是什么坏事。我们知道,广州的房价也是越来越高,但没钱的人也总是要住套房子的。城里的买不起,只好买得远一点,没有个合适的交通工具,总不能全民跑步上下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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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这东西的另外一个理由,可能是该物件儿不合格的比较多。要是秉承这种有不合格产品就直接砍掉整个市场的话,在毒大米都层出不穷的时代,全民不但应该跑步上下班,而且应该都学四川的老中医去辟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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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的是,广州需要电动自行车的百姓中,不但少有长跑健将,而且更少有老中医,所以,商人们马上就开发出了这个产品,简直比二战时为了应付空袭而发明雷达还快。这只是又一次证明了经济学的一条颠簸不破的原理:有需求就一定会有供应。这基本是现代商品社会一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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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总是有人希望打破这种常识,其方式除了发明永动机、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以外,就是打算用行政命令来进行尝试。可是就我所知,这种努力没有一次是成功的。还别说对老百姓有好处的电动自行车,就连大家都承认没什么好处的酒都禁不了。可是,这种行政命令还是发了下来,大家就总要问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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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这应该是政府偷懒的结果。一般来说,不太偷懒的政府,对于一个整体上看未必有好处、但对一部分人实在是必须的东西,都要经过一番论证考察,最好让双方的利益得到一个平衡。但偷懒的政府,就会把比较容易摆平一方的利益一刀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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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学过两天经济学的人都知道,一定会有商品来填补这个空白的市场。原来科技没这么进步的时候,出现这种产品是件比较麻烦的事,现在这个时代,弄张羊皮直接就用万能胶一粘就可以上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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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本来偷懒的政府觉得自己一刀把整个市场拿下事情就解决了,但只要使用这招的政府总会发现,其实他们的行政成本一定比认真去管理这个市场的成本要高。可是,所有打算偷懒的政府都更懒得去这么思考。所以,他们总会用这种方式来推动科技的快速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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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东莞:19岁青年查摩时身亡 目击者:曾遭一辅警头盔击头
??南方都市报
??2006-11-17 阅读次数:118
??关键词:小地方 霸王多
??  死者今年19岁,据其父称其已经报名参军,就快要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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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东莞市沙田镇交警大队在沙田横流南路邮政分局路段例行设卡检查摩托车,下午3时55分许,一名青年男子驾驶一辆男式摩托车在通过横流南路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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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5时许,有读者报料称,东莞市沙田镇一名青年男子在警察查车的时候死了。记者随即赶赴现场,看到一辆警车停在路中,数名中年妇女在车头前哭泣,一名中年男子坐在警车发动机盖上。在该警车前约10米处,有几块白色粉笔标记,现场没有看到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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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遇查车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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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10时许,东莞市沙田镇党政办通报,昨日下午,沙田交警大队在沙田横流南路邮政分局路段例行设卡检查摩托车。约下午3时55分,一名20岁左右男青年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经过,当时该名男青年没戴头盔,交警便要求其停车检查。该男子见到有交警检查,便强行冲卡,但由于过于惊慌,意外跌倒。现场交警见状,迅速打电话到沙田医院叫救护车,沙田医院于下午3时57分接到出车命令后,派出救护车于下午4时03分赶到现场。医院医生全力进行抢救,至下午5时,该男子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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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通报称,事故发生后,沙田镇主要领导及部分班子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并认真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市公安、交警部门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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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死亡原因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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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场一名自称为死者表兄的郭先生向记者表示,白色粉笔标记的就是死者死亡的地方,哭泣妇女中有一名是死者母亲,坐在警车发动机盖上的是死者父亲。死者今年19岁,是沙田人,还有一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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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死者父亲介绍,其儿子驾驶的车辆有正规牌照,驾驶证等证件齐全。梁×忠今年已经报名参军,就快要体检了,没想到就这么死了,其对儿子的死亡存有疑问。郭先生向记者表示,“我通过查找目击群众发现,下午4时许,梁×忠驾驶一辆粤S牌男装摩托车在沙太一路上行驶,在行驶的过程中遇到交警查车,警察示意梁× 忠停车,梁×忠没有停车,随即一名辅警手持摩托车头盔砸向梁×忠,梁×忠倒地滑行10米左右,数十分钟后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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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有很多人目睹了整个案发过程。据数名围观群众介绍,事发大约下午4时左右,“当时有4个身着警察制服的人在路边查车,死者一个人开摩托车,没有戴头盔,车开得有点快,正好碰上查车,警察就在路边要死者停车,结果死者没有停车,就快冲过去了,一个身着辅警制服的人就马上从后面跑过去,用头盔砸倒死者,人和摩托车在地上滑行了10米。”一名中年妇女介绍说:“当时死者还在地上滚了几分钟,不一会就不动了,只是脚不停地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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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妇女的说法得到了周围数名群众的证实,但是否为身着辅警制服的人把梁×忠砸下摩托车,相关部门并没有向记者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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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电”第一天就罚款?!
??南方都市报
??2006-11-17 阅读次数:57
??关键词:罚款创收 禁电目的
??  “纠正教育期为何还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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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警方曾明确禁电动自行车头15天不处罚,但有市民昨日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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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是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首日,广州交警曾明确前15天为纠正教育期并不罚款,但昨日有市民为收到的罚单疑惑不解。据了解,广州交警出动大批警力,在环市路等车流密集路段设点严查,全天共纠正教育违规上路者800多人次,查扣超标电动自行车200多辆。其中,有两名市民表示不光受到纠正教育,还受到了处罚,记者看到其中一人手中的罚单,字样显示为昨日流花交警开出的。这引发不少市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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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好了今天开始的半个月内是教育纠正期吗?怎么一边公布了这个消息,一边又直接罚款呢?”拎着一张盖有交警印章的《广东省定额罚款收据》,来自河北的汽配工小高一脸纳闷。这笔罚款也惹来知晓此事的市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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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50元仅有25元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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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高在恒福路一家汽配城里打工,为了工作需要,两个月前,他花1680元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昨日下午记者在汽配城里看到,车辆有脚踏功能,且时速在 20公里以下,是一辆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可这么一辆车,在教育阶段开始的第一天,就硬是被交警开了罚单”,小高对此十分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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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小高的说法,昨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他骑着这辆电动自行车前往银行汇款,在广园中路云台花园附近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当时告诉我,今天开始广州已经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了,如今我还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已经是违规上路,按照有关规定要处以50元的罚款。”小高交了罚款,并从交警手中领取了罚款收据。与小高所述情况类似,住在黄埔区的简先生昨日也给本报打来电话,讲述了昨日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被罚款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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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看到,小高领到的《广东省定额罚款收据》是由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每张面值为5元,上面写明:“违反无牌车上路,依照规定给予罚款伍元”,发票上还盖有“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罚没专用章”,下方括号打了“流花”的字样,时间写明为200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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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高说,他一共被罚款50元,只收到了5张面值为5元的罚没收据,“接过来我也没看,回来一端详,才发现收据的金额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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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罚是承诺不应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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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走访了小高打工的恒福路汽配城,发现几乎每个档口的门前都停放有电动自行车。这笔罚款引发汽配城不少员工质疑:不是说了15天内对达标电动自行车暂不处罚吗,怎么上面一种说法,下面又是一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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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档主说,广州交警既然通过媒体发布了教育纠正阶段不予处罚的消息,对于公众而言,这不仅是一个指导性的信息,还是一种承诺。“可是,公布了暂不处罚的消息后,基层的交警队又没按上级的指示办事,这可把老百姓都弄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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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市民则有一些不同意见,他认为,报纸发表的新闻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由于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历来不给上牌,交警要罚当然也可以。但这位市民也表示,“禁令”的实施需要政府部门上下一心,只有政令畅通,才能把握好大局。(作者: 陈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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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怀旧识字多,刘翔跑的快
??文章提交者:中垒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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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怀旧识字多,刘翔跑的快。张怀旧说刘翔没文化,互联网都笑了。咋能说刘翔没文化呢?就是对一个目不识丁的人,你可以骂他不识字,但谁也没权利说他没文化。我们中国最不缺乏的----就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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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化?这肯定是某些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的文化大师根本就不懂的、只会乱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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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个完整的复合体,它体现出一个社会或一个社会群体的特点,体现那些精神的、物质的、理智的和感情的特征。文化不仅包括艺术和文学,而且包括生活方式、基本人权、价值体系、传统和信仰。文化不是哪个人想有就有,想没有就没有的。文化是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的独一无二的特征。不识字的文盲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甚至于伏在路边要饭的乞丐,你也不能说他没文化。因为乞丐也有他的生活方式、人权、价值观、传统和信仰,尽管他可能不识字。张怀旧说搞体育的没文化,简直是胡扯,就像我们的足球,有着强烈的疯狗精神,足球的概况,就是一部很好的黑帮文化,虽然这不代表体育文化的前进方向,但它的确是一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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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最富有的就是文化,我们遍地都是文化。从吃饭到睡觉,充满了文化。我们吃有吃的文化,国人曰:民以吃为天。没有中国人不敢吃的东西,没有中国人想不出来的吃法,吃出来了非典也不怕。光吃不行,还要喝,我们就产生了酒文化,青山不厌千杯酒,抽刀断水水更流,自称臣是酒中仙,天子呼来不上船,终于喝垮了经济喝坏了胃。酒足饭饱了,又产生了厕所文化,不是有个小说么,左手腰带,右手鸡巴。于是呼前面机关枪,后面迫击炮,进去三步紧,出来一身轻,上一趟厕所,熏陶了文学。穿当然是文化品味,到大街上看看,啥扮相的没有啊,皮鞋拖鞋光脚的,黄毛红毛秃头的,露奶子亮肚皮图凉快的,包得严实捂痱子的。也有很严肃地脱了光腚上课跟念诗的。行也有行的文化,骑马骑毛驴骑青牛,打的打火车打飞机,风景各不同。也有不少牛人,出门是骑着一栋楼的,你丫的不服,就撞你压你个 10万块钱的。你个小老百姓没啥可骑,那就走自已的路,让别人跑去吧。要说住的,杜甫早就说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今天,大家就着臭豆腐啃咸菜,斯是陋室,唯我德馨,何楼之有啊,这真是很文化。我们的生活方式,就是一种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内容最丰富的文化。人们的一举一动,从日出到日落,无不洋溢着文化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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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和价值观念也是文化。说我们的文化丰富,也体现在这方面。改革开放了,信仰啥的都有了。原来大家念念阿弥陀佛,求菩萨保佑平安,争取下辈子投胎搞的好一点。现在也多样化了,有的开始跟洋鬼子学阿门了,有的偷偷地转轮子了,有的搞气功了,有的不知道信啥好了。但有一条是相通的,那就是对金钱的追求,君子何必曰利!那是资本家糊弄地主说的话,现在都当做放屁了。在对待金钱的狂热上,我们不但和国际接轨了,在致富的办法上也超过了外国了。别说用别针换别墅了,市场经济变成当铺了,乌纱帽、青春、道德良心都能作价抵押了。卖肉不论斤了,论每分钟每小时每年了。这里面的文化内涵,比金融大鳄所罗斯的金子吃银子神话丰富的多了。爱国主义也是我们从不缺少的,看看网络上的愤青,左愤也好,右愤也好,尽管两派骂的热闹,但都是占领了爱国主义这个制高点后,才往下扫射着撒尿的。这比老美要爱国的多,TNND的老美爱国从没有爱到骂八辈的地步。黄健祥爱国爱的就更离谱了,一不留神喊起来意大利万岁了,一下子爱了二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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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无处不在的,也是无孔不入的。说一个人没文化,基本上是无知的。如果说谁是文化大师,基本上是无耻的。说文化这事,少不了说文学艺术,他们很好地反映了我们的文化现状。我们没有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我想那是因为诺贝尔是外国人的缘故,是因为我们没有提供赞助的缘故。我们的文学家多如牛毛,都很优秀。他们不给奖不要紧,反正我们也不想要。我们的文学家基本上是谦虚的,也有个别不太谦虚的。在文化上苦旅的文化大师余秋雨就是一个。除了这个人头上有个大师的帽子,还没见别的人戴过。余秋雨写过不少字,谈过不少话,无病呻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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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说:“中华文明不中断地延续数千年,是全人类唯一的奇迹。这个奇迹中最值得称道的,是一种美德的延续。美德的最高文本,是孔子的《论语》。《论语》这部书,被中国读书人背诵了两千多年。直到今天,在现代生活的浮华喧闹中,有谁突然说出《论语》中的一个句子,往往还能使现场安静下来,大家如见先哲光临,片言只语也要洗耳恭听。如果在海外,素昧平生的华人偶然见面,交谈甚欢,而其中有人引用了半句《论语》,立即会使大家觉得这次见面出现了非凡的深度,互相在目光间传递着有关中国人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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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让人作呕,使人减肥。如果是一个老乡说的,那么是有情可原的。而余秋雨这个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啥都吃过的大师,他说出这样的话,就是一种诈骗,他勾结孔子,伪装成道德的裁判,诈骗了人民的思想,最大的亵渎了五四先贤的英灵。这是对历史的最彻底的忘记,也是最无耻的背叛。因此,张怀旧骂刘翔是完全错误的,骂余秋雨无疑是正确的。我们要批判错误的,表扬正确的,希望张怀旧把骂余秋雨的事业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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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文化是如此丰富多彩,五花八门。在文化的熏陶下,砖头瓦块全成精了。我们有文学家、有艺术家,就连街头上卖烤红薯的老太太,也成了诗人了:我的红薯/是胡同里/最好吃的,这真是令人欣慰的事。我们还有很多的各方面各领域的专家。我们有了很多的体育项目的金牌,我们也有了原子弹。在我们的文化领域里,基本上,我们不缺什么了。略觉遗憾的是,我们的这家那家虽然多,但和外国人比起来,我们的哲学家少了一点,像卢梭、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尼采等等,这样的人略觉少了一点。不过,辩证的看,这也是值得高兴的地方。不搞思考,人就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吃饱了睡,不会失眠,人就会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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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封杀电动车无异谋财害命
??金羊网
??2006-11-22 阅读次数:22
??关键词:三个代表 独裁特权腐化
??  笑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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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摩、禁乞已经闹得纷纷扬扬,大概是禁上了瘾,最近广州市当局又宣布禁电——禁止电动车在广州市全境上路行驶。而且查禁范围和力度比禁摩、禁乞更大。禁摩只限于市区,禁乞只限于市区某些地段。禁电不仅覆盖广州市全境,而且轻则罚款,重则甚至拘留十五天。对公民权利如此彻底的封杀措施,竟然无须经过立法机关审议,仅仅广州市一个行政部门即广州市公安局一纸通告,即宣布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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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所述,电动车出行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交通问题,根本上说是一个公民权利问题,即公民有没有权利自主选择交通工具出行的问题。只要所选择的交通工具不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那么选择什么样的交通工具,就是一个纯粹私人的事情,政府无权干预。政府只有为人民行使其自主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提供充分保障的义务,而绝不可擅自剥夺人民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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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公民权利也并不是绝对的不可设限,特定范围内,公民权利是可以部分让渡的。但这种部分让渡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第一即为紧急情况;第二即为人民自己同意。人民的权利只能人民自我设限,任何他方无权主动剥夺人民权利。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基本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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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穿住行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而且具有强烈的个体差异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偏好,不同的消费能力,只有保障充分的选择空间、充分的个人自由,个体差异得到充分尊重,所谓生存权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出行权而言,必须承认,我们的国情已经注定,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乘坐私人汽车出行的消费能力,社会底层的相当部分人群,甚至连以公汽、地铁等公共交通作为日常交通主要手段的消费能力也没有,而城市空间的急剧扩张又注定了他们必须要有效率较高的代步工具。这种情况下,只有电动车最适合他们,最能够保障他们出行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封杀电动车,事实上就等于剥夺他们出行的权利,就等于剥夺他们的基本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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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与城市底层人民的基本生存权息息相关。仅此一点,已经注定了电动车的公益性质,何况电动车相对于其他城市交通工具而言,更具有节约能源的巨大优势,符合绿色交通的现代理念。电动车的公益意味,因此已是无可争辩。当然,事物都有两面性,电动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不免存在一些尚待改进的缺陷。但哪一种交通工具没有缺陷呢?电动车多了交通拥堵的现状可能恶化,但小汽车多了交通拥堵的现状难道不是更要恶化吗?而且交通拥堵的现状难道主要不就是小汽车过多造成的吗?电动车使用的铅酸电池固然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但小汽车用的铅酸电池难道不是更大因此其二次污染的潜在危害更大吗?被用来说事的电动车的主要缺陷,几乎都能在小汽车身上找到,而且小汽车的类似问题更严重。但电动车具备的公益性,小汽车则基本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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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拿小汽车开刀而非拿电动车开刀不可呢?惟一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封杀电动车的人不坐电动车而主要坐小汽车。其他的理由,其实都不成其为理由,都是借口而已。如果有缺陷就可以封杀,那还有什么交通工具不可以封杀?甚至说不准哪一天,他们看我们走路不耐烦了,也可以借行人乱穿马路为由,以行人被小汽车撞死为由,封杀我们走路的权利。有缺陷即可封杀,只要接受了此种滥权之举,就等于把我们出行的基本权利全部交给他们拿捏,必须首先经由他们恩准了。只要他们哪一天突然不高兴,我们可能就只好困坐家中而寸步难行。而且这个头一开,“行”的基本权利一旦放弃,那么“吃”“穿”“住”等其他私域也不难如法炮制。那我们的基本人权尤其是基本生存权还有什么保障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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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问世以来,风风雨雨就从来没有断过。电动车对底层人民的意义,对社会的意义,总之电动车何以不可封杀,道理因此早就讲透了,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的。明明知道而非要不顾民意,找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彻底封杀电动车。对电动车如此深仇大恨所为何来?归根结底,无非是出于强大的利益驱动。恨不得有点钱的人统统去买小汽车,恨不得街上跑的全部是小汽车,公共政策一味向汽车产业倾斜,无非因为汽车产业是某些地方政府的主导产业,某些地方政府要靠汽车产业拉动GDP,要靠汽车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某些部门更主要靠各项汽车收费充实自己的小金库。为了自己的特殊利益,便不惜铤而走险,不惜对抗和谐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不惜对抗公共舆论,不惜牺牲底层人民的基本人权尤其是基本生存权,将电动车从自己的视野中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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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在中国的迅猛发展,有它内在的逻辑——它满足了城市草根阶层基本生存的需要,因而符合人性;它是市场经济自发演进的产物,因而符合经济规律。与电动车这样纯粹的草根产业、纯粹的市场产儿为敌,实际上是与人性为敌,是与市场经济为敌。而在当下,人性的力量、市场经济的力量已经成为推动中国进步的最基本的力量,其强劲已到莫之能御的地步。与电动车为敌的任何尝试,因此注定要归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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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援助禁摩失业——并未面对真问题
??南方都市报
??2006-11-10 阅读次数:72
??关键词:大话政府
??  广州即将全面禁摩。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人再去追问为什么要去禁摩,禁得合不合理,牺牲了什么,又获得了什么。也没有人再去反思,禁摩背后的政府管理理念是什么,城市理念又是什么;这些理念是否禁得起推敲,是否包含了进步的价值。禁摩已经成为必然发生必须的事实,现在人们关心的是,禁摩之后遗留的问题,怎样解决。175万摩托车主,以车代步者的出行问题如何解决,公交车是否挤得下?以车为业者的生计问题如何解决,城市如何瞬间造就增加数以万计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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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禁摩涉及人员大摸查和专项就业援助活动已经正式展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通知,从字面来看,逻辑也算严密,考虑非常周到。因此也顺理成章地给出结论:对有就业愿望而又不过分挑拣岗位的禁摩失业人员,一个月内帮助其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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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结论看起来是在说大话了。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原来这个援助政策所实际关照的人群是非常小的。原来标准定义下的禁摩失业人群,并不包括市民最直接想到的 “摩的司机”,因为他们的运营本来就是违法的;也不包括广大的外地摩托车主,因为他们没有广州户口,不在本地政府考量范围之内;余者,那些以摩托车运送货物的本地市民,他们也可以改用其他运输工具,禁摩只是造成成本上升,并不必然造成失业,经过这样一番定义,政府的援助政策才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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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政策才以摸查实情为先。而摸查的结果,从目前看来,不仅摩托仔面对政策通知反应冷淡,而且在首场专项招聘会上,几乎找不到任何摩托车司机。几乎可以认定,只有非常少的人认为自己将因禁摩而失业,这其中只有更少的人认为自己需要就业援助。那么,这一政策出台,有什么必要呢?它确实是禁摩配套后续政策,但是它所解决的只是预期中非常微小的一个负面问题,这个问题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那些相对而言重大得多的禁摩遗留问题,为什么政府至今只字不提呢?比如预计将有40万人挤进现在并不宽裕的公共交通;比如很多货物的运输成本增加,导致相关人员的间接失业,以及市民生活成本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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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这些需要消化的禁摩后果,媒体反复在讲,舆论一再重申,而政府也不可能完全无知无觉。但是,迄今为止,只有这一个看似隆重、实则微小的配套政策出台,难免有避重就轻之嫌。但是,可以想见,这一可有可无的政策将被郑重其事地写进禁摩配套措施之中,以“后续补救”的名头填补这一系列政策在形式上的空白。而禁摩所真正需要的后续政策,还只能耐心地等待;禁摩给很多人生活造成的直接损失,还看不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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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很多政策,都是粗读起来觉得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仔细分析却发现,其实只是在大问题里面画一个小圈子。例如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失地农民补偿问题、小额贷款的发放问题。从字面上初一看,好像解决方案已经圆满了。可是事实早证明,真正的难题始终搁置未决。那些政策既可以写成政绩报告给上级,也可以发成新闻通告给广大的市民。如果不是切实的利益相关者,如果不仔细深究,这政策看起来毫无瑕疵。然而,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政策带来怎样的具体变化,这些真实的情况早晚还是会成为市民体验的一部分,成为社会状况的一部分,真实的问题始终需要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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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C&K特稿]各地掀起乱交养路费高潮
??文章提交者:等闲之辈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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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K通讯社全国各地消息:在交通部下发了《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后,11月1日起,各地的2007年养路费征收点门前都排起了长龙。广大群众积极踊跃缴纳各级公路、铁路、水路、石渣路、烂泥路的养路费,目前各地的征收点均开通了24小时服务,但仍然忙不过来,很多地方的群众开始携带帐篷、铺盖排队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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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负责人麦露乾告诉记者,今年前来排队交养路费的人数是往年的N倍。当C&K记者评评灌灌诧异地问及:2006年的机动车销售并没有数倍于往年,怎么会比往年多出这么多缴费的人呢?麦露乾对记者透露:今年来排队交费的的群众70%是没有机动车的,评评灌灌当即昏倒,被围观采访的好事群众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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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名记等闲之辈受命接替评评灌灌继续采访,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排队的缴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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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记者:“老大爷,请问您现在开的是什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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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爷:“俺家里有一部拉肥料的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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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记者:“没听说牛车也要交养路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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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爷:“俺知道,你以为俺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啊,这你就不懂了吧——《公路法》规定从1999年10月31日起不再征收养路费,俺现在交养路费那就是犯法。俺活了这么大把年纪,从来没干过犯法的事,好不容易得到这么一次机会,可以合法地犯法,犯了法还不受追究,这可是人民公仆才能享受的待遇啊!你说俺能不来么?人家犯法不受追究,要花的钱那可比这多老鼻子了,不就几个钱么,这点钱算什么,值啊!再说这钱交一年是一年了,明年想交还不一定有人收呢,俺也是活一年算一年,此时不交也许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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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记者擦去额头的冷汗,又转向下一位受访者:“大婶,您家里有机动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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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婶:“呵呵,俺家没有那劳什子玩意,送给俺都不会开。大侄子是想问俺为啥来交养路费吧?俺寻思啊,咱政府出尔反尔,说了不收养路费这还在继续收,一定是国家有难处了。过去俺有困难的时候,国家不知道;现在国家有困难了,俺知道了,俺不帮忙谁来帮?国家有难俺是匹妇有责,俺虽然没有那个啥自(机)动车,但国家有啊,俺就是来给国家做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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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听了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忙转向旁边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进行采访,男士清了清嗓子,铿锵有力地说:“我这次要交三部车的养路费,我家里有一辆自行车、一部儿童推车,还刚给孩子购置了一辆玩具车。我们一家三口有三辆车,身为有车一族,我感到无比的自豪。每天走在上班的路上,无论是挤公车还是过马路,都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现在我们公司的同事每天见面的第一句话就问‘你交了没有’,要是谁没有交养路费,或是只交了一部车的养路费,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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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在后面的一个小女生插话说:“我爸我妈昨天为交养路费的事情还差点打起来了,我爸说要等以后我们家买了车再来交养路费,我妈一听就急了,对我爸说‘你当初娶我的时候买不起车,骗我说过几年就买,这都快十年了连个车轱辘都没见着。咱家虽然买不起车,难道还交不起养路费?我们家要是没交养路费,下回我出去和同学聚会的时候怎么开得了口?你这回要是不去交养路费,咱们离婚!’我爸听了哭到半夜,说他对不起我妈,今天一早就去卖废旧的地方买回一辆报废车搁在楼下,还用防雨布盖得严严实实的,让我赶紧请假来排队交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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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还在排队交费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大鼻子老外,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位外国友人是来中国旅游的,他在中国并没有购置过任何交通工具。当看到这么多的中国人勒紧裤带为自己的国家做奉献,他被深深地打动了,也情不自禁地加入到缴费的队伍中来。他对C&K记者说:“我这次来中国就是想弄明白:为什么当年中国军队仅凭借小米加步枪,就能打败强大的联合国军,我想现在我已经找到答案了——无论什么样的法律都阻挡不了中国人民的爱国热忱,无论什么样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得到全民一致的积极响应,中国绝对是不可战胜的!二十一世纪必将是中国的世纪!”他的话赢得了周围爱国群众的热烈掌声,几位爱国女士迅速围上前去请他签名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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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C&K记者等闲之辈为您报道的。等闲之辈发回报道之后正在匆匆赶往排队缴费的途中,据称是去补交他购车之前30年的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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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新闻实属扯淡,如有雷同绝对见鬼。
??C&K通讯社总部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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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交通部下发通知要求继续征收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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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广州市政府将禁摩行动进行到底
??金羊网 2006-11-13 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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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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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从提出在市区禁行摩托车的设想,到制定具体方案,落实相关措施,迄今已经十数年。这项公共政策从制定到付诸实施,不仅论证严密,准备充分,宣传持久,而且采取了有限到禁的循序渐进策略,市民对此应该是有充分思想准备的。前两年的民意调查表明,超过六成市民支持禁摩(无摩托车人群则超过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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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007年1月1日全面禁行大限将至,广州市政府表达彻底禁行摩托车的坚定决心的当口,舆论突然又热闹起来,争议也随之而起。许多论者分别从法律、经济、公共行政以至市民具体利益的角度,大谈特谈禁行摩托车的飞短流长,有人甚至将这一行动与激化贫富矛盾、维护特殊利益集团的权益挂上了钩,将原来似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又搅了个模棱两可,也让管理部门可能因此而背上了思想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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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争论也不见得是坏事,或会加深人们对此项公共政策的关注和理解,也更有利于促进政府使禁摩工作更周详,后续措施更具体,从而做到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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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为了证明禁行摩托车政策的不当,细数了摩托车的诸般好处。然而,他们对大都市满街行驶的摩托车的害处却视而不见。现在我来罗列一下摩托车对市民生活及社会秩序所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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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非法运营。在广州市区行驶的摩托车中,尤其是城乡结合部,有相当部分是用于载客,一般被称为摩的。这些摩的主人大多数是外地流入人口,摩托车也是外地牌照。虽然被称为摩的,但他们的营运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条政策法规支持摩托车拉客,相反,摩托车拉客一直是被打击的对象。广州市民靠摩托车拉客作为生活手段的少之又少,这在近日为摩托车手转行而开办的招聘会受冷落可以为证。因此说禁摩会使数量可观的人失业,从法理上来讲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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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重的治安问题。以摩托车为工具对路人实施抢夺或抢劫,这可是令广州百姓闻之色变的事情,也是令广州及至珠江三角洲背上治安差恶名的重要因素。极力挺摩的人,我估计是没有被摩托车抢过或看到过此类案件,我可是亲眼见过大白天被抢者摔落路边被拖行的惨状,也听过同事被抢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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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违章情况严重。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行使、闯红灯可是司空见惯。许多人说摩托车快捷,正是基于违章的事实,如不违章,那是根本谈不上快捷的。汽车遇红灯时慑于电子眼往往会小心些,摩托车可不管,红灯照闯,逆行也无所谓,借行人道更是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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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滋扰市民生活。在无管理或管理较差的小区内街,特别是老城区,不管白天黑夜,摩托车穿行期间,笛声阵阵、马达声声,行者提心吊胆,睡者也难有清梦。更可恨的是,一些寻求刺激的飙车手,在夜深人静时用改装过的大马力摩托车在内环路、高架桥上驰骋,刺耳的声音使人无法入睡,恨不得让人诅咒他飞出路外。由于摩托车的发动机外置,行驶中噪声远大于小轿车。"一辆摩托车的噪声能量,相当于九辆小轿车的噪声能量。"这可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专业检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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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造成严重的污染。广州市区因污染而致的灰霾情况日益严重,这其中应有摩托车的功劳。据权威部门测算,全面禁行约50万辆摩托车后,广州每年一氧化碳(CO)排放量可减少5.6万吨,氮氧化物减少0.06万吨,颗粒物排放削减0.06万吨。这个数字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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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影响广州大都市的形象。有一位北京来的朋友站在天桥上看到扑面而来的摩托车洪流,惊叹之余大发议论,认为广州有大都市的气派,但从横行无忌的摩托车来看,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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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列摩托车六宗"罪"并不完全。但基于此,禁摩的理由已够充分。我是无车族,出行依靠的是公共交通工具,也并不觉得不方便。我相信禁摩后不会给市民出行造成太大困扰,相反可以感受到无摩托车后的清静。即便有衍生问题,相信政府也会有对策。开弓没有回头箭,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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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与国法民权
??2006年10月25日 21:15 来源:和讯博客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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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与“禁摩令”关系密切的普通公民,自己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令人困惑;而“禁摩令”又是根据哪条法律?有无合法依据?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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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车管部门如果不给摩托车发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为,是胡乱作为,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果处罚上路的摩托车,那是滥用权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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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把一个本来违法的决定,再送入听证程序,更是错上加错。但是,听证程序,可能把决定的“违法性”给洗掉,仿佛一下子就名正言顺了,好象经过听证的事应该没有问题。执行者执行决定的时候更会理直气壮地以经过听证为由压倒一切疑问。听证就象一块遮羞布,成了一种伪程序。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还没有出台《行政程序法》。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实现的保障,只有具体的规定,但没有完善的程序,具体规定实行起来难免会大打折扣,甚至落空。尤其当听证发展成一种运动的时候,各种听证会鱼龙混杂,挂羊头卖狗肉的事自然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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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禁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中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行政许可法》给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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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摩仅仅是《行政许可法》给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带来的无数麻烦的冰山一角。目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验收程序,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去分配城市资源,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国家法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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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我国《宪法》要增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而禁摩这样的做法,似有变相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质。行政行为应该如何管理,应该如何受到法律监督?假如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个体的尊严和选择,那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可能成为群体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尽管正当性遭遇质疑,禁摩还远远没有成为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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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出台相关交通法规管理协调引导,而不是限制交通工具。摩托车的行驶安全问题,并不是摩托车本身造成的,而是驾驶人员、路况等多种因素造成的,难道我们能因为刀能伤人就限制或禁止生产刀具吗?这种禁摩行为无疑是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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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禁摩令”专门针对着特定的公民使用群体,是具有对公民划分等级之实质的差别性行政法规,从根本上违背了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这一基本法治精神。用圣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就等于无法无天。”按官场的潜规则而不是有关法规行事,其力量是巨大的,远远重于法律,没有想到广大民众利益,以及他们应享有的“知情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时刻提醒公仆们∶在制度设计时,应体恤人性,顾虑现实,恪守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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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代社会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要调节,符合法治精神的行政意志不能是由什么部门“批发”给社会的,它们的产生应是一个复杂的复合过程,其间,各种力量和利益的搏弈、平衡和妥协是很重要的。撇开了必要的搏弈、平衡和妥协过程所产生的命令,很难避免由一部分人强加于另一部分人的性质。的确,公共利益这顶帽子很大,扣在什么地方都合适。但公共利益是总则里的原则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具体运用的。社会当然需要有关管理部门通过有效管理来提供良好的秩序和必要的稳定,但秩序也好稳定也罢,都只有在以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时才具有价值,如果把它们上升为目的,是本末倒置;把管理上升为目的,更是本末倒置。不幸,这正是“禁摩令”的软肋。即使不提隐于其间的部门利益,往好里说是只图管理方便,只注重虚伪的城市形象,而公民的个人权利就在这管理的方便和所谓城市形象被目的化中淡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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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私用问题严重 公车花费竟是国防开支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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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marvin
??[04-1-16 10:05]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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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新闻推介: ·国产奥迪A6、A4全线降价 最高降幅6.5万元 ·国产雨燕明年初上市 售价约8万-10万元 ·东风雪铁龙将产C2 售价定位5万-6万元 ·大众途安现身成都 预计11月上市售20万 ·一汽与丰田签约合作 05年国产混合动力车Prius ·东方之子、双色旗云全线降价 最高降幅2.7万元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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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大约共有350万辆公务用车,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支出的沉重负担,公车开支巨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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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原某单位司机:"把车开出去自己办自己的一些私事,比如说有些驾驶员晚上把公车开回家,自己办自己的私事,这种现象比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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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无锡锡山区纪委副书记:" 公车的使用存在着三个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公务使用三分之一,领导干部私用三分之一,驾驶员私用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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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给大小官员配备公车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工作,但现在公车私用屡禁不止,某些领导私用公车已经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此外,油耗、维修、保养费中间的猫腻也很难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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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好多修理厂靠公车来养活的,公车开进后,它会大胆地给你修,不会精打细算,这样从中牟取暴利。(这样算下来)一年的费用,加上驾驶员工资的话,大约在十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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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一个堵不住的黑洞。以重庆为例,重庆市党政机关每年用于买车、养车和养司机的费用每年增长25%,2002年已经达到20亿元。养公车的钱开支越多,用于经济发展的钱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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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炜专家:"全国每年公车花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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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介绍,尽管现在私人买车的份额在逐步增大,但大部分中高档轿车的主要用途还是公车消费。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期,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了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到90年代后期,全国公车开支已经是当年的国防开支的两倍。(CCTV《经济信息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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